关于开展全市法制文艺调演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0年03月18日 09:50:45
各县(市)、区依法治理办公室:
今年是“五五”普法验收年,为总结检验“五五”普法规划的完成情况,全面反映“五五”普法以来我市各行各业在推进法治鸡西建设中取得的成果,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于5月上旬开展全市法制文艺调演活动,现将调演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和形式
调演活动将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充分体现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尤其是“法律六进”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紧扣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利用文艺载体宣传法律知识,全面反映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体现我市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百姓安居乐业,人民幸福安康的大好局面。
法制文艺调演节目可采取歌舞演唱、相声小品、评书快板、二人转、独角戏、拉场戏等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现形式,做到贴近百姓、贴近生活,雅俗共赏。
二、具体要求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在本辖区内开展法制文艺调演活动,并选出优秀节目参加全市调演。
鸡东县、密山市、虎林县至少准备4个节目,其它区至少准备2个节目参加全市调演。同一辖区内的节目形式不得相同。
各县(市)、区参加此次法制文艺调演活动情况将做为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年终目标评比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时间安排
3月末前,各县(市)、区将节目单报送市办宣教科。
4月中旬,市办将对报送的节目进行初审。
5月上旬,全市调演。
6月份,全省“五五”普法验收时,将组织调演中的优秀作品进行汇报演出。
9月底,市办将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我市调演优秀作品参加全省调演活动的评选。
12月4日,全国宪法宣传日十周年,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文化厅、省司法厅将在黑龙江电视台共同举办全省法制文艺汇演,我市入选的优秀作品将参加演出。
四、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依法治理办公室是这次活动的牵头部门,宣传部、政法委、文化局和司法局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各县(市)、区要选派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调演活动的相关事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全市法制文艺调演活动。
中共鸡西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
主题词:开展 法制调演 活动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