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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行驶撞死骑车女 赔偿93万元还获刑
发表时间: 2009年12月08日 0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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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克元 |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前方车道被停靠在路边的车辆堵塞,货车驾驶员华某左拉方向逆向借道,不料,将骑自行车相向而至的杨女士撞倒致死。案发后,华某与所在公司共赔偿了死者家属93万余元。今天(10月7日),闵行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华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9年2月23日下午,上海数字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华某驾驶中型厢式货车,沿闵行区宾川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宾川路269号门口处,遇前方道路路边有车辆停靠。于是,他借用相对方向的车道继续通行。不幸的是,对面车道上,适逢杨女士骑自行车正沿宾川路由东向西至此地,因避让不及,致两车发生相撞,杨女士被撞后即刻倒地,构成交通事故。今年3月17日,杨女士虽经医院竭力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经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女士系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经公安局闵行分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发当时,华某留守事故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今年4月15日,华某及其所在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共计赔偿93万余元。
  
  法院认为,华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作者单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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