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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 推动全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发表时间: 2009年07月23日 02: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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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

推动全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

 

恒山区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的西南部,全区总面积708平方公里,辖红旗、柳毛2个乡,24个村委会,四大煤矿,总人口20万人。近年来,我们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全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不仅提高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水平,也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2008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11.5亿元,财政收入1.8亿元。被列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区,荣获“四五”普法全国先进区。

一、提高认识,摆上重要日程

我们区委、区政府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管理,协调各方资源,努力推进这项工作上新水平。几年来,区委每年都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为重点,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了加强领导,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委依法治市办等联合组成了全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形成了“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依法治区办协调、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在具体操作上,实行以需求为导向、分级管理和分层培训相结合、计划调训和自主择训相结合的培训工作机制。我们以党校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一些委办局也相继建立了类似的法制培训基地。为了提高培训质量,我们努力抓好师资队伍建设,专门成立了由多名专家、学者组成的法制讲师团。法制讲师团成员为领导干部讲授法制课、开展课题调研、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等。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带头学习法制知识,举办多种法制讲座,开展法治课题调研,在区长常务会议上专门排出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等,以此推动全区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去年,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制定了《恒山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划》,完善了学法用法、法制培训考试、培训合格发证、年终“述学”、“评学”等项制度,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健康开展。

二、创新方法,健全学习制度

(一)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保证学法用法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我们要求各单位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中心组全年学习时间的20%。二是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学习,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制度。突出重点,对领导干部有计划地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四是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明确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五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六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普法档案,每年底将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核,考试结束后将成绩填入个人普法档案。通过以考促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七是领导干部任命前考法制度。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任命前,由区人大法制办统一组织考试,不合格者补考一次,仍不合格不予任命。

(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务求实效不走过场。一是学习内容的针对性。针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问题,我们重点组织区、乡、村干部认真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针对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中存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则组织各级干部加大了学习《社会主义法制基本知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平安建设》等系列法律法规;针对企业改制、招商引资、城镇规划等工作,则组织相关干部认真学习《合同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对于国家新这颁布的一些新的重要法律法规,更是本着学用结合,急用先学的原则组织学习,如《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物权法》等。二是方式的多样性,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不错过任何学习的机会。邀请市委党校、市法制办、市委讲师团的专家教授来我区讲课。几年来,共走出去培训近100人次,请专家讲课10余次,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两乡换届后和村“两委”班子换届生,都举办了培训班。每年都举办一次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科级以上干部培训班。三是方法的灵活性。采取专题辅导、法制讲座、以会代训、会前辅导、领导带头讲等方法,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利用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协常委会在会前学习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区有线台自办节目,开辟法制讲座专栏,各委办局领导亲自讲本部门的法律法规。2008年共完成了20个专题。

三、学以致用,指导工作实践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我们在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过程中,以突出强化训练各级干部的法律意识为主,帮助他们牢固树立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的观念。一是依法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制定了《关于全区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国有工业企业产权出让有关实施意见》,使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依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一方面,始终以市场为导向,帮助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形成了万亩果树基地、万亩优质水稻基地和千亩温室、大棚蔬菜基地。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两免一补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户。三是依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区委、区政府出台了《恒山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积极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营造了招商引资的“洼地效应”,被市政府评为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先进区。2008年,全区实际引进资金13亿元,为建设黑龙江东部工业强区奠定了基础。四是依法推进城镇化建设。积极搞好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工程。按《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要求,以特色育城,以产业兴城,解决城市品位不高和城市发展后劲问题,有效地加速了城镇化进程。

(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起来。我们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依法治村。重点抓一公开(村务公开)、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强化村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意识。我区有2个村达到省级依法治村示范标准,30%的村达到市级标准,50%的村达到村级标准。二是依法治厂。重点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厂长(经理)离任审计等各项制度,依法加强企业和民主管理,规范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三是依法治校。在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的同时,对全区中、小学都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建立健全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学校正常秩序。我区有2个学校达到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标准,50%的学校达到市级标准。

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我们深切地体会到:

1、加强领导是保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的关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加强领导,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依法治区的整体规划之中,调动和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才能保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全方位整体推进。

2、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是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基础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具有规范性、科学性的内在要求,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探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律,逐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才能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得到深化发展。

3、从严管理,加强考核是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

要举措。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拟任干部任前的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真正做到不懂法者不为官;组织部门要建立起领导干部学法档案,认真记录领导干部每年度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情况,,定期通报。同时,制定一些适度的硬性指标,如学习心得笔记、课时记录要求,若干必学法律和若干选学法律考试成绩要求等等,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并把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奖励、提拔重用的依据,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内动力,就一定会形成领导干部自觉认真学法用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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