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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积增识 夯实法基 学而广用 树法增辉
发表时间: 2009年05月23日 01: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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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东县东海镇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材料

 

“五五”普法以来,东海镇党委、政府结合“五五”普法的总体规划,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以厚积增识、夯实法基、学而广用、树法增辉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全面提高了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快了推进依法治镇的进程。多年来,党政领导干部未出现一起违法违纪现象,各级干部都能认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相关政策开展工作,全镇各项事业呈现法制化、制度化的良好局面,连续多年被评为依法治镇先进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精心组织,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形成制度化 

镇党委、政府对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高度重视,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与三个文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并多次在各种会议上进行强调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健全了东海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明确要求,明确分工,即由镇组织办负责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确保时间到位、任务到位、成绩到位。镇宣传办负责做好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宣传、发动和安排工作,并负责做好领导干部的法制讲座。镇司法办负责协助做好学习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做到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人员、学习记录“五落实”,确保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实处。

二、强化管理,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任务目标化 

为了保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任务的完成,我们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年度目标管理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管理的情况纳入其主管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中,并与其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检查、评比,将检查、评比的结果作为考核其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凡不合格者,与综合治理工作一样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建立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必须将自己一年来学法、用法的具体情况作出明确的说明,并总结成绩,找出差距,凡不合格者,年度述职不能过关。三是建立错案领导责任制度。领导干部凡在其主管的事务中出现了错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决不能以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代替领导责任,也不能因其单位承担责任而免除领导承担责任。工作中,全镇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能够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制理论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党的政策纲要为基本教材,兼顾其它的学习内容,较好地完成了学习任务,掌握了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了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突出重点,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效化 

多年来,我镇能够结合实际,突出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这个重点,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等形式,形式多样地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每年安排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3 次。年初以来巳开展3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听课人数达75(),主要学习内容为《行政法学》、《法制理论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合同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及《廉政准则》等。二是依托党校开展领导干部法制轮训。把法制课列入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不断拓宽培训渠道,提高教学质量。今年3月份,为了使全乡干部职工特别是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式下的计划生育工作,镇里依托党校专门举办了一期培训班,学员有13人,共安排四节课程,比较系统地学习了计生法律政策知识,提高了计划生育干部贯彻新《计划生育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我们还开展相互学习活动,要求镇内每个执法部门半年给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一次本部门的法制课,保证了每个领导干部都能切实掌握各行各业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能够系统地解答各类群众的咨询,使每一位干部都能成为各部门解答法制政策的行家能手,素质得到全面提升。三是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制度。要求全镇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联系岗位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每人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小时,做到学习有记录、有检查 ,持之以恒,注重实效,并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课,提高学习效果。年终由乡组织办统一组织对自学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要求全镇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要在实践中带头执好法,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法律专业人士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五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自行组织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考核工作,把领导干部学法内容、时间、形式和成绩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力戒形式主义。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遵纪守法、依法治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对于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

虽然我们在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今后,还应当进一步拓宽学法用法渠道,深入探讨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新路子,提高学法用法质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健康发展,不断使全镇各项事业都更好的走向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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